大学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是学校和有科研经费的教师联合设立科研题目,资助学有余力的本科生进行科学研究。
(1)申报与评审
每年申报1次。由教师提出适合本科生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每位教师指导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非毕业年级学生以项目组的形式申报,每位学生参与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且负责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初审,教务处审核后立项公布。
(2)项目实施
立项后项目组成员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项目研究。项目执行时间1-2年,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报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学院组织结题验收,报教务处审查。逾期未完成结题的项目予以终止。
(3)经费管理
学校资助指导教师 1 个在研项目,其余项目由指导教师自筹。财务处设立专项账户,由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共同管理,专款专用。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