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是由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创业训练(实践)项目,通过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增强学生就业与创业能力。
(1)创业训练项目须以本科生团队形式申报(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背景的学生组成团队,但需明确每名成员在项目中的具体分工),每个学生只能参与1个项目。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汇报人从项目组成员中随机抽取。项目执行时间不超过2年,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结题。
(2)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在院级和校级项目实施的基础上遴选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学校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实施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管理,院级项目由学院负责管理。
(3)每个创业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科技开发实力、创业教育经历或创业实践阅历,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项目完成后,项目组成员需认真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学院初审项目结题材料,招生就业处组织结题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