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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进行2023届毕业生团籍转出的通知

2023-05-22 17:06:51 作者:访问量:1765

学院各毕业生团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团要求,规范团员管理工作,确保2023届毕业生团籍转出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出流程

(一)线上转出(以下方法二选一)

1.团支书收集支部成员转出信息后,登录智慧团建进行批量操作。

2.毕业生团员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进行个人转移操作。

注:具体操作和审批要求见附件。

(二)线下转出

1.院团委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集中规范填写团员证,具体要求如下:

(1)统一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转出时间填写“6 月 15 日”;

(3)转出原因填写“毕业离校”;

(4)团费交至 2023 年 6 月。

此步骤已完成。


2.院团委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将填写规范的团员证审核无误后,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并于毕业生离校前返还毕业生团员,团支书需于5月26日行课时间在四教120领取本班团员材料。

二、转出类型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1.由团支书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2.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可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或青年之家团组织。

(二)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1.由团支书或者团员个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团组织。

2.升学的毕业生团员不得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三)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团支书或者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生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

(四)离校前尚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此类学生团员由团支书或者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注:团员本人需自行联系当地团组织进行团关系转接。

(五)出国(境)学习、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

1.建议因私出国(境)学习或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须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2.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须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团组织。

(六)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各支部须对此类学生团员做好标记,待确定毕业时间后按上述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1.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流程

类别及要求

截止时间

线下转出

团员证审核盖章并返还

610

线上转出

流入社会毕业生团员

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
100%

7月15

团组织关系转接接收率
100%

8月25


升学毕业学生团员

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和接受率达 100%

9月15

完成所有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

9月25


2.团员证遗失且符合补办条件的,联系院团委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集中办理,由学院团委根据相关通知严格按照要求补办。毕业生团员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出前务必缴清团费,否则不予办理。

3.请各支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跟进并反馈各项工作进度,仔细审核填写信息,全面核查休学、留校、延期毕业等特殊情况并做好备注说明,院团委将不定期通报转接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