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现将推荐评选学院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院级先进个人有关事宜的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 校级先进个人
普通团队按不超过团队人数的 20% 推荐,校级优秀团队按不超过团队人数的30%推荐,校级社会实践十佳团队按不超过团队人数的 40%推荐,以个人名义参与社会实践按不超过小班个人名义参与人数的5%推荐。
二、 院级先进个人
普通团队按不超过团队人数的 10% 推荐,院级重点团队按不超过团队人数的15%推荐,校级重点项目按不超过团队人数的 20%推荐。
三、 其他要求
1. 校级先进个人与院级先进个人名单不能重复。
2. 团队队长负责本团队个人先进人员名单,班长负责本班参与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人员名单。
3. 团队队长和小班班长需填写《先进个人拟推名单》,并于9月6日18:00前发送到邮箱13378948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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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