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生:
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分发,请及时组织开展填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中的重要材料之一,人事档案事关学生的政治生命,请全体毕业生高度重视,如实、规范填写《登记表》,避免影响本人毕业后政治审查、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称评审等关系个人发展的事宜。
2.请各毕业生班级通过组织班会、线上会议等途径强调人事档案材料的重要性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组织开展学生自我鉴定、班组鉴定并填表,提醒毕业生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仔细核实相关信息。
3.在电子版填写无误以后,学院发放《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登记表》每人一份,参照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填写,小班统一按照花名册(附件3)顺序收齐整理,由小班负责人交至学院综合楼312办公室。
重要时间节点:
《登记表》发放时间、地点:4月18日——4月20日(截止中午12:00);综合楼312办公室;
《登记表》收取时间、地点:4月26日——4月27日(截止中午18:00);综合楼312办公室(请按照附件3花名册顺序收齐整理);
注意:请于上班时间09:00-11:30、15:00-17:30前往办公室。
二、填写要求
1.毕业生要对自己负责。填写前应仔细阅读《登记表》中的“填写说明”,拟好草稿后再按照要求填写,保证字迹工整,清晰整洁。
2.班主任要对每一位毕业生负责。班主任负责对毕业生所填内容进行审核,组织进行自我鉴定,填写班级鉴定意见。
3.除学校意见外,其他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
三、注意事项
1.档案材料不可随意打印,请使用统一发放的《登记表》,如需更换重领联系学院。
2.学院处将逐份检查,未按要求填写的,将返回毕业生班级重新组织填写。
参考资料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
附件2:毕业生登记表重点检查事项
附件3:新葡的京集团8814登录入口(花名册)
如有相关疑问,请加入毕业生登记表答疑群:69463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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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