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6-2018级小班及班主任:
按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即日起开展2018-2019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平台
1.学生操行得分的评定操作(含学生及班主任打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最终核算、查询等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113.54.11.26/sys/)进行。
2. 2016级学生使用教务管理系(http://jiaowu.sicau.edu.cn/)填报核算第二课堂成绩。
3.2017、2018级学生使用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填报第二课堂相关项目。
二、各部分成绩计算方式及注意事项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政策见《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校学发〔2019〕21号)》。
(一)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由教务处提供,直接导入系统。从大学一年级起累积计算,以教务管理系统认定的有效成绩和最终分值为准。开课课程性质、成绩及学分计算以教务系统的最新记录为准。
(二)第二课堂成绩
1. 2017、2018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由校团委直接提供,按照《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计算,成绩以校团委具体通知为准。
2. 2016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延用《本科教学管理办法》中的“创新创业(技能)评定成绩”,学生自大学一年级以后获得的项目均可申报,采取自主填报审核和部分项目由职能部门统一录入两种方式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分值认定标准见附件1,创新创业实践总分值与成绩对应表见附件2。
(1)职能部门统一录入。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赛事加分由相关职能部门录入分值,录入后无须审核直接生效。职能部门“创新创业实践”录入项目和负责人见附件3。
(2)学生自主填报审核。除附件3中所列项目外,其余项目须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填报,按要求审核。
学生填报:登陆教务系统的个人用户界面→点击“创新创业实践”→点击“填报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导航栏→填报项目。学生填报内容未审核前可查看和删除,审核通过后不得进行修改和删除。
学生须如实填报,如有编造材料虚报作假者,一经查实计入不诚信记录,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奖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项目审核:项目审核包括班级审核小组初审及学院审核。
班级审核小组初审(9月5日前完成)
组建机构:班主任任组长,组建含班长、学习委员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班级审核小组,名单(附件6)须于9月5日上午8:30-12:00报学院综合楼312办公室备案。
审核依据:学生填报内容须向班级审核小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科技成果类须提交成果授予单位颁发的证书;公开发表文章须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学术会议论文交流须提交会议通知,论文集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竞赛获奖及技能认证类须提供相应证书,英语水平考试(PETS、雅思、新托福、GRE、WSK)须提供考试成绩单;其他语种证书及艺术体育类证书的颁证单位若非政府机构,须提供证书颁发机构的权威性证明;兴办创业实体须提供本人为法人的营业执照;社会调查须提供社会实践登记表或调查报告。
审核流程:学习委员或审核工作具体负责人,登录个人教务系统→点击“学习委员”→输入班级密码进入班级管理页面→点击导航栏“创新学分”即可查看班级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数据→根据学生本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对学生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内容属实点击“学习委员审核通过”,否则不予通过)。
公布上报:审核通过的项目须在全班范围内予以公布,并将经班主任签字的审核项目汇总表(教务系统导出)及证明材料于9月5日上午8:30-12:00报送至学院综合楼312办公室。原则上学生填报数据经班级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不再更改。
②学院审核。各学院采用学工账号登录教务系统,可对本学院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学院书记账号对本院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申报具有终审权。
(三)操行得分(9月5日完成)
班主任及全体同学均参与操行得分评议,评议采用无记名方式。每个学生为除自己以外的班级其他同学评定等级,班主任为全班同学评定等级。参与评定达到或超过小班总人数一半及其以上为评议有效。
评议采取等级评议,根据评议项目及评价要素符合程度,按照“a.很好、b.好、c.一般、d.较差、e.很差”确定等级,每个小项a等不超过班级参评人数的30%。操行得分评议参考标准附件4。
班主任及学生评议只需在系统中填报评议等级。由系统根据等级自动折算分值,并计算出学生最终操行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
当学年有下述情况的,在以上评价所得总分上扣分(多重违规,按高项扣):有不诚信记录、受到诫勉观察、通报批评等扣2分;受警告处分扣5分,严重警告处分扣8分,记过扣12分,留校察看、公检法机关认定违反刑法但免于起诉的扣15分。扣完为止。
学生操行得分操作流程见附件5。
三、日程安排
完成时间 |
内 容 |
9月5日前 |
1.2016级学生在教务系统填报“创新创业实践分值”; 2017-2018级学生完成第二课堂成绩(以校团委通知为准); 2.小班完成操行得分评议(学工系统操作); 3.学院确认后报送各班操行得分。 |
9月10日前 |
1.学院完成2016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分值”审核; 2.职能部门在教务系统上传2016级学生创新创业有关项目; 3.学习成绩确定并导入系统。 |
9月12日 |
学校审定(委托学院分管书记终审),发布成绩。 |
所有工作时间截止均为当日24:00,若与保送研究生工作时间相冲突,则另行调整通知。 |
四、联系方式
各职能部门负责录入项目及经办咨询老师见附件3,班级审核由班级审核小组负责人员解释,政策及其他问题可到学院党委办公室综合楼312或者电话咨询(彭老师:0835-288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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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