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0届全体毕业生:
为切实做好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的工作,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发放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已获国家助学贷款人员中的2020届毕业生(含研究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200元/人。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
1.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同学,除基本材料外,需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如下: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复印件,须明确是城镇低保或农村低保(只注明是低保边缘户、具备低保条件的无效)。证明应包含毕业生姓名信息,如低保证明为家庭其他成员所申请,还需提供能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2)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须将残疾证原件交由学院查验,上交残疾证复印件。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须将原件交由学院查验,上交完整复印件。
(4)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申请人与家庭低保人员的户籍关系证明材料,原件交由学院查验,上交残疾证、户籍关系证明复印件。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帮扶明白卡或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信息截图或扶贫手册(扶贫基本情况表),原件交由学院查验,上交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学生申报,学院初审
符合条件的2020届毕业生请根据不同申请类型填写相应《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见附件,只需将填写好的电子档拷贝给助管),并将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个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连同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两份,在2019年8月28日-2019年8月30日交综合行政楼310助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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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