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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及“班主任综合评价”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06-22 08:20:05 作者:访问量:1803

全院小班: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15-2016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13级、2014级、2015级全体本专科学生(不含退学、休学、复学学生)。

二、评定办法

详见《新葡的京集团8814登录入口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第五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有关内容。

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可参照《学生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参考分值表》(见附表)进行。各学生小班也可结合班情、班规参照制定本班的《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经班集体讨论通过班主任签字后报学院团委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三、成绩录入

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由小班班主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版块上传成绩。

四、工作要求

1.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及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应在全班范围内公示3天

2.各学生小班于7月5日前完成综合评价和公示工作,并将评价结果班主任、班长、学习委员签字后报学院团委4教212办公室备案。

3.请各小班班主任于7月8日前完成成绩上传工作,届时系统将进行锁定。

附件:学生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参考分值表

特此通知

 

             水利水电学院团委

                  2016年6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