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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2017-11-30 18:03:25 作者:访问量:1450

 

都江堰校区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全体同学:

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的重要要求。为响应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面向全校开展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共筑中国梦

二、活动范围和对象

新葡的京集团8814登录入口全体在校学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121-20171215

(二)报名方式:

1.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统一经由“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zhqgxslhh)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self-star)进行报名。

2. 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同时,还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

3. 报名成功的学生须在“中华全国学联”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中“自强之星”,进入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并集齐不少于30个赞。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宣言是****

4. 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20171215日前通过新浪微博,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和“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宣言文字或短视频,并@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华全国学联@新东方,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5. 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在20171215日前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校学生会活动指定邮箱(870446173@qq.com),作为参加本校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四、选拔流程

(一)初审阶段(1215-1222日):

由校学生会反馈报名成功的个人名单至各学院,各学院在此名单中推选0-1名“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二)复审阶段(1222-1229日):

校团委评审小组在各学院推选的候选人中评选出2名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代表,参加省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五、组织形式

(一)以个人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

(二)初审由各学院学生会组织。

(三)复审由校团委评审小组组织,根据候选人材料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作为校级代表参加省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组织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总体原则。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次活动接受常代会及全校同学的全程监督,欢迎所有同学以实名制对不当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渠道:微博私信新葡的京集团8814登录入口学生会;电话:0835-2882587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835-288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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