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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通知

2018-09-17 18:20:30 作者:访问量:2052

全院2015、2016、2017级各小班:

现将2017-2018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学校每年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当学年内,“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同时参评。

基本条件: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即入学至今不欠学分),2017-2018学年度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1.优秀学生

参评条件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秀;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1/4。按照申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决定推荐人选。

2.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条件为: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1/2。

3、优秀班集体

u 班风建设制度健全,执行好,学年内无一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u 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室风好

u 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

u 学风建设好,全班学年总平成绩75分以上,补考、重修人次低于同专业年级平均

u 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率达到90%以上

u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优评奖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开展规范,结果认同度高

二、评选日程安排

1. 9月17日前:完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申报工作。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小班民主评议推荐(优秀学生干部),班主任审核后签字并报学院(注:优秀学生每班不超过2人,优秀学生干部每班不超过1人,优秀学生按综测排名推荐)。团委、学生会、党支部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另行通知。优秀班集体,请符合条件的小班申报。

2、9月18日上午8:00-12:00,小班将经班主任审核签字后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见附件1),电子版(U盘拷贝)和纸质版交至综合楼310办公室学生会学习部处。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的班级请于9月18日下午2:30—6:00将《优秀班集体拟评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U盘拷贝)和纸质版交至综合楼310办公室学生会学习部处。

3、9月18日下午:学院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班集体进行审核,并按限额推荐、公示,拟推荐学生填报学工系统,班主任审核。


附件1:2017-2018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17-2018学年度优秀班集体拟评情况一览表



新葡的京集团8814登录入口党委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